[ 來源: 組織部 ] 2008/2/26 9:16:00
各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
經黨委組織部研究,校黨委領導同意,現将《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黨員發展工作,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戰鬥力,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和上級組織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結合我校黨建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發展黨員工作要在學校黨委領導下進行。各基層單位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發展黨員工作的重大戰略意義和實踐意義,把吸收具有共産主義覺悟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第三條 發展黨員工作,要認真執行“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 第四條 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願和個别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 第五條 學校各單位黨委(黨總支)、黨支部要形式多樣的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黨的光輝曆程和偉大業績,提高黨外群衆對黨的認識,引導教職工和青年學生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工作的重點是業務骨幹、一線教職工和青年學生。 第六條 要更積極、更主動、更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雖未提出入黨申請,但政治素質好,有培養基礎的對象應通過邀請參加黨課、座談會或個别談話等方式對其進行啟發引導,使其提高認識,自願提出入黨申請,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第七條 黨支部收到書面入黨申請書後,經一定考察,支委會或黨支部大會讨論通過,将其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并由支委會指定1—2名正式黨員(學生黨支部可為預備黨員)作為培養聯系人。 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經常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幫助他們總結成績、克服不足,發揚優點,端正入黨動機;經常向黨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有關情況,提出培養教育的意見和建議;入黨積極分子具備黨員條件時,向黨支部提出将其列為發展對象的建議。 黨支部應及時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内容包括:入黨申請書、自傳、思想彙報、家庭狀況、學習、工作情況等。檔案由黨支部負責保管。 第八條 黨支部和培養聯系人通過采取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一些黨的活動,交任務、壓擔子,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定期考察、要求他們經常以書面和口頭形式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動态等方式,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工作。 考察應以黨員條件為依據,着重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政治立場;對黨的認識;共産主義理想信念;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态度;入黨動機;思想品德狀況;群衆觀點;組織紀律觀念;團結協作精神;學習和工作的實績;先鋒模範作用的發揮情況等。 第九條 入黨積極分子應經常向培養聯系人和黨支部彙報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書面彙報至少每半年一次,培養聯系人應相應地給予指導和幫助;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考察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必要的措施,形成書面考察意見由培養聯系人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簿》。 第十條 單位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必須分期分批選送入黨積極分子到黨校接受培訓。未經黨校培訓或經黨校培訓但不合格的,不能列為發展對象;個别情況特殊的,報校黨委組織部同意,可以其他方式安排學習,完成學習任務後,方可列為發展對象。在中學期間參加過黨校培訓的,入黨前應重新接受黨校培訓,但其在中學期間的培養時間可以連續計算;在大學期間參加過黨校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 第十一條 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名單應在全班公開,以便進行推優工作。确定本專科學生為發展對象時必須由其所在團組織進行推優,填寫《優秀團員入黨推薦表》。對非共青團員的入黨積極分子,也由團支委作出推薦意見。 第十二條 确定入黨積極分子為發展對象前,必須聽取黨外群衆意見。聽取意見由支委會組織,至少要有2名黨員參加,采取座談會或個别聽取意見的方式進行,要做好詳細記錄,并分别在記錄上簽字;研究生入黨積極分子被确定為發展對象前,應由支委會組織,充分向其導師、課題組、所在班級征求意見。發展對象為本(專)科學生的要聽取班主任、分管輔導員意見。 第十三條 單位黨委(黨總支)在确定入黨積極分子為發展對象前要指定專人對其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内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鬥争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其主要社會關系情況清楚的可不再函調或外調。政治審查要形成書面材料。 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十四條 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合格後,在政治審查、聽取黨外群衆意見、團組織推優等基礎上由支委會或支部大會集體讨論确定為發展對象。 第十五條 入黨積極分子調動工作或畢業離校時,單位黨委(黨總支)應将其有關材料(入黨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思想彙報、培養考察寫實簿等)及時存入本人人事檔案或轉到其新的單位,以保持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的連續性。 第三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十六條 接收預備黨員前,黨支部應做好發展對象的預審材料;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發展對象将材料整理後報送單位黨委(黨總支)預審;設立黨委的教職工發展對象報送單位黨委預審;設立黨總支的教職工發展對象和雖設立黨委的單位但發展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人員、處級幹部和60歲以上同志入黨,必須報學校黨委組織部預審。 預審的材料包括:
1.入黨申請書;
2.自傳;
3.思想彙報;
4.黨校結業證書(複印件);
5.《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簿》;
6.黨外群衆意見的原始記錄;
7.函調(外調)材料或政審材料(主要指父母雙方和配偶的有關材料);
8.團組織推優意見(本專科生);
9.學生學習成績單。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的成績單由所在教學單位教務負責人提供并簽名、加蓋公章。(發展學生黨員必須學習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績優良。凡有必修課不及格的原則上不能發展入黨。如特殊情況必須報校黨委組織部批準後方可履行入黨手續。) 第十七條 經預審通過的發展對象,由單位黨委(黨總支)對其進行公示,可采用張貼公布、在校園網本單位主頁上公布等方式,公示時間為七天。經公示合格的,發給《入黨志願書》。 第十八條 申請入黨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或由黨支部指定,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①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對被介紹人進行幫助教育,認真考察了解被介紹人各方面的情況。②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願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③負責向支部大會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④被介紹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第十九條 黨支部召開接收預備黨員支部大會,讨論接收預備黨員。會議程序是:①發展對象宣讀《入黨申請書》,彙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入黨态度、本人簡曆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②入黨介紹人如實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③支委會負責人向支部大會介紹培養、政審和聽取意見等情況,通報公示結果,并提出初步意見。④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讨論。⑤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并作出決議;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正式黨員的半數方算通過;因故不能到會的正式黨員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内。⑥發展對象談認識和決心。⑦支部負責人總結。⑧黨支部及時将支部大會的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 支部大會讨論兩個以上的同志入黨時,必須逐個讨論和表決。 填寫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時應包括以下内容:申請人的思想和學習工作表現、主要優缺點、政審的主要結論、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寫明黨支部有表決權的人數,實際到會人數,同意接收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人數,不同意接收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人數,棄權的人數;通過決議的日期和黨支部書記的簽名(蓋章)。 第二十條 支部大會通過後,單位黨委(黨總支)應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考察。發展對象為學生的可由單位黨委(黨總支)委員或組織員同發展對象進行談話;發展對象為教職工的由單位黨委(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同發展對象進行談話。談話人應将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地填寫在《入黨志願書》指定的欄目中,并向單位黨委(黨總支)彙報。 第二十一條 發展對象為學生的由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批。黨總支審批通過的預備黨員在一個月内報送校黨委組織部蓋章;發展對象為教職工黨員的,設立黨委的由單位黨委進行審批,設立黨總支的由校黨委授權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批。 審批預備黨員主要是審核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程序和手續是否完備。審批預備黨員的決議應在支部通過後的三個月内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可适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超過三個月未審批的,應由原報批黨支部進行複議,再報再批;超過六個月未批準的,黨支部要重新為發展對象辦理入黨手續;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未予審批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讨論、表決決定。 黨總支發展教職工黨員,填寫《入黨志願書》“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 ,應寫明黨總支應到會委員人數,實際到會委員人數,同意發展為預備黨員的人數,不同意發展的委員人數,棄權的委員人數;通過決議的日期和黨總支書記的簽名(蓋章)。單位黨委不填寫此項。校黨委組織部在《入黨志願書》“基層黨委審批意見”,應寫明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決議,預備黨員預備期的起止時間,通過決議的日期,加蓋校黨委印章,校黨委書記簽名(蓋章)。 黨總支發展學生黨員,填寫《入黨志願書》“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應寫明黨總支的決議,預備黨員預備期的起止時間,通過決議的日期和黨總支書記的簽名(蓋章)。校黨委組織部在《入黨志願書》“基層黨委審批意見”,填寫内容為“學校黨委授權學院黨總支審批”,加蓋校黨委印章,校黨委書記簽名(蓋章)。 單位黨委填寫《入黨志願書》“基層黨委審批意見”應寫明黨委決議,預備黨員預備期的起止時間、黨委名稱;通過決議的日期和黨委書記的簽名(蓋章)。
第二十二條 單位黨委(黨總支)應将新發展黨員基本信息填入《發展黨員花名冊》,并及時上報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二十三條 單位黨委(黨總支)向黨支部反饋審批結果。黨支部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會上宣布,在一定範圍内張榜公布,将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參加活動。 預備黨員進入一年的預備期,接受繼續考察和教育。黨支部填寫《預備黨員考察寫實簿》。
對未批準入黨的,也要通知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鼓勵其發揚成績,克服不足,争取早日加入黨組織。 第二十四條 預備黨員必須進行入黨宣誓。宣誓儀式一般由單位黨委(黨總支)組織,校黨委組織部可派人參加。一般可在“七•一”前夕、畢業前夕或其他紀念日成批統一舉行。 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為:
1.宣布儀式開始,唱(奏)《國際歌》;
2.黨組織負責人緻詞;
3.宣布參加宣誓的新黨員名單;
4.預備黨員面對黨旗宣誓;
5.預備黨員代表向黨表決心;
6.黨員代表或入黨積極分子代表講話;
7.黨組織負責人或上級黨組織負責人講話;
8.唱(奏)《國歌》,宣布儀式結束。 第二十五條 預備黨員至少每半年一次将自己的政治思想、學習、工作等方面的情況向黨支部書面彙報。黨支部要通過聽取彙報、談心、嚴格組織生活、不定期考評、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考察。入黨介紹人每半年要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考察鑒定,填寫《預備黨員考察簿》,發現問題要及時與本人談話,進行幫助教育,并定期向支委會彙報預備黨員情況。學校黨校每年舉行一次預備黨員的集中培訓。 預備黨員調動工作或畢業離校時,單位黨委(黨總支)應将其《入黨志願書》、教育、考察情況等組織檔案,認真負責地轉到其新調入的單的黨組織或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二十六條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前一個月應向黨組織提交書面轉正申請,黨支部應按時讨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召開黨員大會讨論并作出決議。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和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過一年;期滿後仍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無正當理由預備期滿一個月不提出轉正申請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支部大會讨論通過,并将有關情況如實地填寫在《入黨志願書》指定的欄目中。 第二十七條 支部大會将讨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結果報送審批。審批權限同預備黨員審批權限。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及時向校黨委組織部報送“黨員轉正情況花名冊”備案。 第二十八條 單位黨委(黨總支)向黨支部反饋審批結果,黨支部要及時通知黨員,提出要求和希望。審批結果應向支部大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 預備黨員轉正後,由單位黨委(黨總支)将《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政審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總支)保存。 第五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三十條 各基層黨組織必須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必須着力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加大發展工作力度,提高發展工作質量。 第三十一條 單位黨委(黨總支)要充分發揮組織員、黨員骨幹、班主任、研究生導師、政治輔導員、共青團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條 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一定要嚴肅查處。未按規定程序而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并在支部大會上宣布。對有關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對違反規定者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第三十三條 受理發展黨員工作違規舉報和處理的部門為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學校黨委組織部、紀檢辦公室。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根據本細則制定《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發展黨員工作流程》,本實施細則和流程由校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以往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和解釋,凡與本細則不一緻的均以本細則規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自2008年1月1日起實行。 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發展黨員工作流程 一、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
1.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人)
①本人自願向黨組織提出書面手寫申請。
②對雖未提出入黨申請,但政治素質好,有培養基礎的對象應進行啟發引導,吸收參加黨的一些活動,使其提高認識,自願提出入黨申請。 2.确定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
支委會(支部大會)讨論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并确定1-2名正式黨員(學生黨支部可為預備黨員)作培養聯系人,對其進行重點培養;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由黨支部負責保管。 3.培養教育(黨支部、培養聯系人)
①吸收參加一些黨的活動;
②交任務、壓擔子,通過參加黨小組或支部的活動,在實踐中鍛煉;
③幫助他們明确黨員義務與權利,端正入黨動機,提高思想覺悟,堅定理想信念;
④入黨積極分子要經常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和學習、工作情況(思想彙報強調質量和真實感受)。 4.定期考察和分析(黨支部、培養聯系人)
黨支部定期分析入黨積極分子狀況,聽取黨内外群衆的意見,每半年對培養、教育、考察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書面考察意見由培養聯系人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簿》。
5.集中培訓教育(黨校、分黨校、黨支部)
①單位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必須分期分批選送入黨積極分子到黨校接受培訓。未經黨校培訓或經黨校培訓但不合格的,不能列為發展對象;個别情況特殊的,報校黨委組織部同意,可以其他方式安排學習,完成學習任務後,方可列為發展對象。
②在中學期間參加過黨校培訓的,入黨前應重新接受黨校培訓,但其在中學期間的培養時間可以連續計算;在大學期間參加過黨校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 6.政治審查(黨支部、單位黨委、黨總支)
①政審的内容:申請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态度;申請人的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鬥争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尤其要看申請人是否信仰宗教、邪教、迷信、“法輪功”,有無受刑事或政治處分。
②政審的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必要的函調或外調;經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檔案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再函調和外調。
③政審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要防止“重函調,輕政審”現象,防止以函調材料取代政治審查。 7.确定發展對象(黨支部)
①團組織推優(在全體團員中進行):本專科學生入黨積極分子被确定為發展對象前,要通過團組織推優的形式,聽取團組織意見。
②聽取黨外群衆意見:入黨積極分子被确定為發展對象前,必須聽取黨外群衆意見。聽取群衆意見由支委會組織,至少要有2名黨員參加,采取座談會或個别聽取意見的方式進行,要做好詳細記錄,并分别在記錄上簽字;研究生入黨積極分子被确定為發展對象前,應由支委會組織,充分向其導師、課題組、所在班級征求意見。發展對象為本(專)科學生的要聽取班主任、分管輔導員意見。
③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通過聽取黨外群衆意見、團組織推優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後,由支委會或支部大會集體讨論後确定為發展對象。 二、預備黨員的接收
8.接收預備黨員前的審核、預審(黨支部、單位黨委、黨總支、黨委組織部)
①黨支部應該整理和審核的入黨材料:A.入黨申請書;B.自傳;C.思想彙報;D.黨校結業證書(複印件);E.《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簿》;F.黨外群衆意見的原始記錄;G.團組織推優意見(本、專科生);H.政治審查材料;I.學生成績單等。黨支部應将上述材料,按預備黨員審批權限提請單位黨委、黨總支或校黨委組織部預審。(校黨委組織部預審對象: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教職工、處級幹部和60歲以上同志、設立黨總支的單位的教職工發展對象)
②預審内容:A.考察時間是否期滿;B.全過程是否規範;C.材料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D.本人是否年滿18歲、其思想政治、工作學習表現和群衆基礎等是否符合黨員标準。 9.對發展對象進行公示(單位黨委、黨總支)
① 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齡、政治面貌、學曆、出生地、遞交入黨申請書時間、列為入黨積極分子時間、參加黨校培訓情況、舉報電話、聯系方式、公示期(7天)等。
②公示方式:張貼公布、校園網單位主頁上公布。
③ 及時處理群衆的舉報,根據群衆反映的問題及核查結果确定公示對象是否符合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發給《入黨志願書》。 10.确定入黨介紹人(黨支部)
①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
②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黨組織指定。 11.填寫《入黨志願書》(申請人、介紹人)
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要向發展對象解釋志願書中的各項内容和填寫要求,志願書由本人填寫,入黨介紹人作指導,填寫要規範,字迹要清楚(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不允許塗改。支部書記要對志願書進行審閱把關。 12.召開接收預備黨員大會 (黨支部)
大會程序:①申請人宣讀《入黨志願書》,彙報有關情況; ②介紹人如實介紹情況;③支委會負責人介紹培養、政審和聽取群衆意見等情況,通報公示結果,并提出初步意見;④大會讨論;⑤大會表決并作出決議(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⑥發展對象談認識和決心;⑦支部負責人總結;⑧黨支部及時将支部大會的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決議内容: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和學習工作表現、主要優缺點、政審的主要結論、是否具備黨員的條件,應到會和實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對申請人能否被接收為預備黨員的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票數),以及通過決議的日期和黨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13.指派專人進行入黨前談話 (單位黨委、黨總支)
①發展對象為學生的可由單位黨委(黨總支)委員或組織員同發展對象進行談話;發展對象為教職工的由單位黨委(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同發展對象進行談話。
②談話内容: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對黨員權利和義務的理解,對群衆态度和支部審議意見的态度;
③談話人應将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認真負責地填入《入黨志願書》,并向單位黨委(黨總支)彙報。 14.審批(單位黨委、黨總支或校黨委)
①發展對象為學生的由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批。黨總支審批通過的預備黨員在一個月内報送校黨委組織部蓋章;發展對象為教職工黨員的,設立黨委的由單位黨委進行審批,設立黨總支的由校黨委授權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批。主要審批内容:黨員條件是否具備;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手續是否完備。
②單位黨委、黨總支必須在三個月内審批黨支部報送的接收預備黨員材料和決議,遇特殊情況可适當延長審批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超過三個月未審批的,應由原報批黨支部進行複議,再報審批;超過六個月未審批的,黨支部要重新為發展對象辦理入黨手續;黨總支審批通過的黨員在一個月内須報黨委組織部蓋章。
③單位黨委(黨總支)、學校黨委有權否決有關決議。 15.組織部備案(單位黨委、黨總支、黨委組織部)
單位黨委(黨總支)将新發展黨員基本信息填入《發展黨員花名冊》,并及時上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三、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6.反饋審批結果(單位黨委、黨總支、黨支部)
①單位黨委、黨總支及時向支部反饋審批結果,支部及時通知預備黨員,提出要求和希望。
②将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參加活動。
③向支部大會公布,并在一定範圍内張榜公布。
④預備黨員進入一年的預備期,接受繼續教育和考察。 17.入黨宣誓(單位黨委、黨總支)
宣誓儀式程序:①宣布儀式開始,唱(奏)《國際歌》;②黨組織負責人緻詞;③宣布參加宣誓的新黨員名單;④預備黨員面對黨旗宣誓;⑤預備黨員代表向黨表決心; ⑥黨員代表或入黨積極分子代表講話;⑦黨組織負責人或上級黨組織負責人講話;⑧唱(奏)《國歌》,宣布儀式結束。 18.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培訓(黨支部、單位黨委、黨總支、黨校)
①預備黨員進入一年的預備期,支部要通過聽取彙報、談心、嚴格組織生活、不定期考評、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
② 預備黨員定期彙報思想,書面手寫彙報至少每半年一次。
③入黨介紹人定期在支委會上彙報預備黨員情況;預備期滿半年時,黨支部要召開會議對預備黨員的表現進行評議,并填寫《預備黨員考察寫實簿》。
④黨校要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集中培訓。 19.提出轉正申請(預備黨員)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之前一個月,應提交書面轉正申請(手寫):①說明入黨、預備期滿的時間;②對本人預備期内的表現作全面的總結,說明成績及不足,尤其是入黨時支部大會提出的缺點改正情況;③今後努力的方向;④提出按期轉正的申請并表明态度。支部書記有義務提醒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 20.審查、讨論(支委會、支部大會)
①支委會在聽取群衆、黨員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
②支部大會讨論:預備黨員彙報;支委會介紹情況,提出初步意見;大會讨論;大會表決并作出決議。
③ 具備條件的,按期轉為正式黨員;不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得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21.審批轉正申請和支部決議(單位黨委、黨總支、黨委組織部)
①黨支部将黨員大會讨論結果及時報告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批;
②黨總支審批後需在一個月内報校黨委組織部蓋章。讨論審批需在三個月内進行。 22.組織部備案(單位黨委、黨總支、黨委組織部)
單位黨委、黨總支将轉正情況填入《黨員轉正情況花名冊》上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23.反饋轉正審批結果(單位黨委、黨總支、黨支部)
①單位黨委(黨總支)及時向支部反饋轉正審批結果,支部及時通知黨員,提出要求和希望。
②審批結果應向支部大會公布。 24.将黨員發展材料存檔(黨總支)
單位黨委(黨總支)要及時将黨員發展材料存檔。存檔材料包括:《入黨志願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等。